各市(区)发改局、粮食局,市粮食直属库、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: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粮食局《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“两节”“两会”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粤粮发电﹝2017﹞1号)转发给你们,并根据市委办公室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江委办发电﹝2017﹞14号)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 一、加强粮油市场供应,确保货足价稳 针对节日期间市场旺盛等特点,各单位、部门要加强粮源组织调度,确保市场原粮充足和成品粮油不断档、不脱销。要督促有关企业节日期间保证正常加工生产,适当增加名、特、优、新等适销对路的粮油产品,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消费需求。进一步搞好军粮供应,满足部队需要。加强粮油产销合作,落实我市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对口合作工作措施,确保粮油市场货足价稳。 二、加强粮油市场监测,落实应急措施 充分发挥各级粮油市场监测点的作用,适当增加监测频率,及时掌握本地区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,发现趋势性、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。要定期发布粮油供求及价格信息,合理引导市场预期。进一步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络,要加强对本地区应急加工、供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的核查,确保应急需求时响应迅速、保障有力。 三、加强质量监督,保障粮油安全 发改、粮食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,切实组织好粮油收购、加工、批发、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,打击违法行为,维护“两节”“两会”期间正常的粮油市场秩序。要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,严把原粮质量关,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。要充分发挥好“放心粮油”供应网络的引领示范作用。 四、认真做好值守工作,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各单位、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,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,做好值守工作,确保联络畅通。节日期间,要按照要求落实好粮油市场监测与供应情况报送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,要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。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粮食局 2018年1月3日
附件:江粮调〔2018〕4号(联合发文)附件省发改委 省粮食局 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“两节”“两会”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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